最近, 有二個人讓我頗有感觸, 也頗受激勵. 一個是紅遍全球, 影響世人生活甚鉅的賈伯斯; 一個, 是近日紅遍華人圈的 “那一年, 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導演, 九把刀.

想先說說九把刀. 以前, 我從沒聽過這個人. 第一次看他的小說, 是老公拿給我的. 他們同樣畢業於交大, 同樣成長於網路蓬勃發展時期的年代. 老公最愛說九把刀那句名言, 人生, 就是不停的戰鬥!

他說, 九把刀很紅.

我看了一下, 獵命師傳奇, 紅線, 那一年, 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等等. 心裡想, ㄟ, 這什麼文筆, 要是我是校刊主編, 一定退他稿. 哪有人寫書寫小說, 裡頭X聲連連, 不是人物對話X 聲連連而已( 社會寫實小說的話可以接受), 是連敍述的文段都亂七八糟, 我覺得一點都沒有文學的美感.

我問開出版社的妹妹, 她喜歡嗎? 她說, 她也看不太下去.

我再問老公, 喜歡他哪裡? 他說, 九把刀很有創意, 很會說故事, 而且, 什麼題材都能寫. 再來, 他非常努力, 非常認真, 非常把寫作當作一個人生志業在做. 他曾經, 連續12個月還18個月, 每個月出版一本書.

於是, 老公繼續追著獵命師傳奇系列, 繼續收集著九把刀的書. 我呢, 把書櫃空出一部份讓他擺, 九把刀專區. 我自己, 只有偶爾殺時間時會拿來看.

一直到今年, 電影大紅, 影評也不錯. 我和老公, 找了個周末, 把孩子們放到保母家, 跑去士林一家舊舊的戲院, 趕著電影下檔前看了.

說實話, 很好看. 無論選角, 演出, 故事節奏, 場景, 都有很感覺.

回家後, 我再把小說拿出來看…ㄟ, 這次看得比較認真一點了, 不過還是跳著看. 感覺自己, 只是想重拾電影的感受.

我有點明白, 為什麼九把刀僅管文筆不是我們傳統認知的那種好文筆, 但卻依然很紅了.

他有一種很強烈的真誠, 和執著.

是一種, 不管我能力如何, 不管人家笑我或者覺得我不行, 我就是心裡有話要說, 就是有一種衝要我去做某些事. 不是媚俗矯情的去做些什麼, 只是大聲的表達出自己的想法和理念.

這是所有藝術創作的初衷吧.

這也讓我想到賈伯斯. 前陣子, 中華電信免費在賈伯斯傳出版的那一天, 寄了一本到公司給我. 說實話, 我除了知道賈伯斯是apple 的創辦人及推了很多令全世界瘋狂著迷的產品以外, 對他的人生經歷其實並不熟悉.

看了他的傳記才知道, 他脾氣暴躁易怒; 他對被親生父母遺棄的心情; 他曾到印度去流浪追尋人生的真理; 他曾每天都只吃蔬果度日, 相信自己這樣身上就不會有毒素, 所以也不用洗澡….等等.

我最大的感觸, 是他對細節的堅持, 以及他對自己”理想中的產品” 的堅持. 他說, 他不作市調, 因為, “ 大部份的人, 根本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 問他們也沒用.”. 他心裡自有一個渾然天成的產品, 他只是, 需要找人把那個東西做出來. 這跟寫書不同, 寫書是一個人可以完成的事. 但, 賈伯斯心裡想做的那些東西, 再怎麼樣都需要一個”團隊”才能做得出來.

賈伯斯”心裡的產品”, 就是他創作的初衷吧.

而關於賈伯斯舉世皆知對於細節的堅持, 讓我回想起在法國遇到的一件事, 至今仍然印象深刻.

剛到法國的時候, 最常去的地方是家樂福. 留學生, 什麼事都要自己來, 剛到的時候, 買鍋子, 買衛生紙, 買菜….等等. 每個周末都有缺的東西得去家樂福. 有一次, 在買腳踏墊的時候, 看到一個法國太太, 站在一排大約有七八種樣式的櫃子前, 很認真的, 一個一個拿起來仔細的看. 看了快半個小時, 還是沒有決定.

我也是看了快半小時, 還無法決定. 因為好些個都蠻漂亮的, 我一直在想像買這個擺在家裡什麼樣子, 買另外一個擺起來又會是什麼樣子.

遲遲無法決定. 我決定先去買菜.

等到我去逛了一圈, 菜都買好了, 大約又過了四十分鐘有吧. 回到賣腳踏墊的地方, 那位法國太太還在!!

花超過一個小時選腳踏墊, 在台灣大概是一件很難想像的事吧.

可是, 我常覺得, 這就是為什麼法國人總是那麼優雅美麗, 法國的城市也大部份都很美的原因. 他們願意花上很多很多的時間, 很堅特很執著的去讓身邊的事物變得漂亮美麗, 不是凡事只要”實用”就可以.

而賈伯斯, 也是很堅特很執著的去讓他的產品除了科技的創意之外, 也符合他對美學的標準與要求, 這個要求不是只有外觀, 還有整體使用上的視覺觸覺聽覺體驗, 也就是人體五感需求, 都要得到美感的滿足. 後者, 是賈伯斯的產品和所有其它科技產品的分野. 也許因為他的靈修經驗, 也許因為他上過書法課, 有個日本禪宗老師…等等, 引發了他設計/要求這些規格的靈, 但我個人覺得最重要的, 還是他本於初衷, 堅持要做出心裡那個理想產品的執著.

九把刀和賈伯斯, 這二個人在領域及成就方面, 其實是風馬牛不相及, 放在一起討論有點奇怪. 可是, 我近來卻忍不住一直把二個人放在一起想. 我覺得, 他們都堅持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即使過程中有人, 或者很多人覺得不好, 他們卻有一種澆不息的熱情, 努力不懈的依循著自己的意志, 一而再再而三的嘗試, 創作, 有時成功, 有時失敗, 但他們不改其志, 也不氣餒, 他們甚至不厭其煩的說服身邊的人, 支持他們的想法, 成立團隊, 目標一致的不停前進做出作品. 最後, 讓作品本身去說服廣大的人群. 就像我, 一個不喜歡九把刀文筆的人, 卻還是被他的電影感動了, 我看到了他創作背後真誠的態度, 一個單純的想要訴說些什麼的衝動, 豐沛誠懇且直接的感情.

而我其實也不喜歡iphone, 我始終不能接受手機作為一支手機, 竟然沒有好好守本份把通訊品質做好這種事情. 但是, 除此之外, 賈伯斯非常忠於他想要呈現給世人的一切, 包括功能, 保括外型(大家都知道, 賈伯斯喜歡簡潔的工業設計, 喜歡襌風), 包括色彩..等等. 一個在面板廠工作的朋友說, 蘋果為了研究出panel 該怎麼設計, 前前後後大約花了七年要他們做出各式各樣的樣品來嘗試. 沒有一點偏執狂性格的人, 應該很難堅持七年只為了想做出一個漂亮且實用的面板吧?

寫了這麼多, 我的結論其實是通俗的. 就是, 堅持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不管別人怎麼想, 都不要受到打擊, 都要保持自己沉醉在喜歡做的事情裡的心情. 就算別人覺得你固執, 無聊, 難相處, 浪費時間, 無意義…只要那種喜歡的初衷沒有變, 就算一直沉醉在其中, 也沒有關係. 運氣好, 也許你會是另一個九把刀或賈伯斯; 運氣不好, 就當作自娛娛人, 也沒有什麼妨礙吧.

所以, 我決定繼續多多的寫blog, 無論未來如何, 這是所有我喜歡的事情裡, 少數堅持了十年還繼續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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